10.3969/j.issn.0257-5817.2007.05.034
关于酷刑的些许思考
酷刑的界定及其合理性有其特定的时空条件,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功利主义有致命的缺陷.世界各国应严厉禁止酷刑,为此,应采取如下措施:在我国刑法典中不宜增设酷刑罪,确立并保障沉默权制度和不被强迫自认其罪的权利.制定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对行政和司法人员的录用和人权培训,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加强监督机制,培育法律文化和法律环境,使人们养成依法办事、尊重法律的良好习惯.
酷刑、公约、功利主义、措施
D925.2;F275;F832.51
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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