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的刑罚配置分析
市场经济作为当今世界最富有效益的经济运行机制,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亦衍生出一系列新型的犯罪形态.90年代以来,在我国以公司为犯罪主体的经济犯罪的数量日益上升.尤其是以集团公司为典型的大案要案屡有发生.例如2000年发生的厦门远华走私案件涉及的走私金额高达400多亿人民币:2001年"中国股市第一大案"--中科创业案,涉及的违规资金亦有54个亿,波及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百余家单位和个人.以公司为主体的经济犯罪在当今社会已渐成主导之势.笔者拟从我国现行刑法对公司经济犯罪的规范入手,对当前我国公司经济犯罪的刑罚配置的正当性作一分析.
经济犯罪、公司经济犯罪
D9(法律)
2006-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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