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783X.2007.04.002
从都灵冬奥会法律冲突看国际奥委会规章的法律地位
都灵冬奥会的反兴奋剂法律冲突产生于东道国法律与国际奥委会规章的不同规定.这次法律冲突的解决,表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具有特定的国际法地位.因此,作为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奥委会规章具有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应得到东道国的尊重.我国北京2008年奥运会即将到来,应重视对国际奥委会规章的研究.
国际奥委会规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法律冲突、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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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05(体育理论)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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