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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4145.2014.10.007

我国不动产物权判定的规则

引用
我国《物权法》建立了以动产和不动产区分为基础的物权规则,但并没有清晰界定不动产,且很随意地使用了许多相关术语,使我国不动产规范显得缺失条理.我国不动产物权应当以土地附着物、土地成分独立为核心构建,坚持不可移动标准和独立性标准.

土地、土地附着物、建筑物、不动产物权

D923(中国法律)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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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

1003-4145

37-1053/C

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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