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4145.2012.07.025
风险社会背景下安全法律体系的重构
传统的安全法律与现代风险社会越来越不相适应,安全立法已由传统的注重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转向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并重,安全立法也开始呈现出多样化、体系化的态势,同时由于人为的不确定性因素在不断增加,这就使得重构安全法律体系成为必要.在此背景下建构安全法律体系,除了制定新的安全法律外,还必须对原有的安全法律按照风险社会的要求进行修订.
风险社会、安全、法律体系、安全立法
D92(中国法律)
山东社科基金项目“风险社会背景下法的安全价值研究”11CFXJ11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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