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权保障视野下的犯罪论体系
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为世界各国刑法理论体系的比较研究成为必要也成为可能.在我国,存在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改良与犯罪论体系的重构两种对立的观点,能否在实践中更好地起到保障人权的作用成为衡量刑法理论体系的重要坐标.犯罪论体系对保障人权的作用是有效的.也是有限的.相对而言,德、日屡次性的犯罪论体系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人权的保障更为有效,但还需要得到我国司法实践的检验.
人权保障、犯罪论体系、全球化
DF792(诉讼法)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