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21.02.008
获得社会救助:被害人的福利还是权利?
被害人社会救助是以被害人为对象的社会救助,是对被害人的司法外救济方式.“社会福利说”把被害人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混同于针对一般贫困人口的社会福利,主张用针对一般社会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制度解决被害人的社会救助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被害人社会救助的特殊性.从被害人保护的视角来看,中国应当把对被害人的社会救助和对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区别开来并把它纳入被害人的权利体系之中,使之成为被害人的权利.为了在司法程序之外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并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当务之急是充分认识被害人社会救助立法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尽快制定专门的被害人社会救助法律或法规,从而使被害人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得到立法保障.
社会救助、被害人救助、被害人权利保护
D90-05(法的理论(法学))
本文是作者主持的教育部规划基金课题“刑事被害人的社会救助问题”17YJA820016
2021-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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