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20.01.008
和平时期的暗涌:英国对公使优待礼仪的交涉与晚清近代外交的形塑
通过《天津条约》的签订,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实现了长期追求的公使驻京的目标,清政府同时承诺对驻京公使“应有优待”.这是对清政府外交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对清政府及其官员来说这是“城下之盟”不得已的妥协,内心是抗拒的,因而在条约内容的具体落实上是敷衍的.英国为了实现与清政府的平等交往,开展西方意义上的外交,对于落实公使优待条款进行了漫长的交涉过程.其主要交涉内容,集中在允许外交人员游历禁地园囿、与部院大臣开展社交活动等方面.英方希望借此展现清政府对外平等、开放的态度,以消弭各地官民的排外情绪,减少中外冲突事件的发生.这是一个漫长的互相妥协的交涉过程,也是英方逐渐输入西方外交知识,形塑晚清近代外交的过程.多层面的公使优待礼仪的落实,英方虽最终通过“马嘉理案”以及《辛丑条约》的谈判,凭武力威胁得以实现,但其中也有对中国文化、制度、成例的学习和运用.
公使优待、晚清、外交体制、总理衙门
K25(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20-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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