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19.04.006
论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
网络环境显著扩展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收集、使用的空间,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中国个人信息立法应确立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特殊的主体,其个人信息作为隐私个人信息受到严格保护.同时,明确监护人的权利和责任,规定信息业者的告知同意以及披露和修改、删除提示义务,通过行业引导规则规范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以保护未成年人基本民事权利,促进来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隐私权、监护
D913.04(法学各部门)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调研项目“数据出境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CLS2017Y08
2019-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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