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142.2018.01.025

我国家庭教育立法的基本框架及其配套制度设计

引用
家庭教育的公共性日益明显,必须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予以保障.家庭教育立法属于社会法,应围绕家庭教育公共性的价值目标确定内容框架.家庭教育立法的难点包括:采用广义还是狭义的家庭教育、谁来主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谁作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应健全家庭教育立法的配套法律制度,包括建立统一的家庭教育专业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制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补助制度、犯罪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强制性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家庭教育立法、家庭教育的公共性、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

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8-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82-188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