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16.05.009
柏拉图思想中“自然”的呈现与“法”的二重张力
文章先考察古希腊自然的两种观念,认为自然哲人发现自然之后,“自然”就不是指自然之物,而是指自然之理.而在《蒂迈欧》中,自然之理指的是宇宙的理念,在《理想国》中,自然之理指的是正义的理念,哲人依照正义的理念为城邦立法.哲人立法必然反对把法建立在习俗的基础之上,所以,哲人立法与习俗法就有一种张力;另一方面,哲人立法不能完全符合自然,所以哲人立法与以正义的理念为基础的自然法也有一种张力.而第二种张力会因为自然法的淡化或最佳政制的稀释得到缓解.
柏拉图、自然、自然法、自然之理
B502.232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青年骨干个人项目“法治与公民守法义务”2015000020124G099
2016-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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