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13.01.006
党的十八大反腐倡廉建设方略的确立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在继承党的历届领导集体反腐倡廉思想和总结反腐倡廉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新的定位,提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和新举措,形成了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方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
一、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的定位
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创新之一,就是进一步深化了对反腐倡廉建设在整个党的建设中的地位的认识.在很长的时期内,我们谈到党的建设,一般都是讲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这三项基本建设.进入新时期后,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历史经验,根据新的实践要求,提出要注重制度建设,丰富了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内涵.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这一科学概念,把它从党的作风建设中独立出来成为党的一项基本建设,放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之后,从而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
反腐倡廉思想、党的建设、党的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历史经验、基本建设、共产党、总体布局、中国、政治报告、实践要求、领导集体、理论创新、科学概念、定位、地位、新思想、新论断
D64;D61
2013-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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