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北京房产交易中的问题
清代前期北京住房是双轨制.内城住房分配制,以后逐步变成以政府掌控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式.外城住房商品制,依靠市场调节,但政府也建部分住房,令官兵中无房户扣俸饷购买,或租赁,在房屋资源配置中起一定作用.在内城房产交易中,政府力图保持房屋所有权在旗人手中,允许旗人之间进行交易,禁止旗民交易.这一政策只在顺康时期得到落实,其后难以推行;到嘉道时该政策基本没有落实,所以无论内城外城,都存在旗人之间、民人之间、旗人和民人之间房产交易的事实,其中反映出诸多问题,如红白房契、一房两主、造假房契及投机、投资问题.
清代前期、房产交易、北京、投资、投机
F293.3(城市与市政经济)
2013-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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