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10.05.002
中世纪教会婚姻法的理论与实践
中世纪教会婚姻法是在罗马法和日耳曼法基础上形成的,不可避免地吸纳了许多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有关婚姻的规定.然而,由于基督教对婚姻的理解不同,教会婚姻法必然会与民法产生差异和矛盾.在实践过程中,教会婚姻法理论必须面对现实,因此在不影响社会秩序和基督教制度的前提下,青年人有选择婚姻的自由,否则个人的婚姻自由就要让步.中世纪教会婚姻法对家庭演化产生了深远影响,破坏了家庭在婚姻对象选择中的影响力.
中世纪、教会法、婚姻、西欧
B978(基督教)
2011-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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