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142.2008.02.011

论现代政治与法律伦理关系的重构

引用
国家"附魅"与"祛魅"的辨证转换揭示了现代政治与法律伦理关系重构的历史形上根据.由于市场经济本身的趋利本性,部分官员作为政治和法律伦理关系的主体利用其所掌控的权力资源而处于一种"道德迷惘"的"去德性化状态".官员的"公仆性"与"服务性"人伦角色定位被"倒置"了.只有坚持人民在政治与法律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以人民利益为善恶评价标准,才能创造出良好的政治与法律规范结构.现代政治与法律伦理关系重构的可能性路径只能是伦理主体间应遵循对话原则.在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将伦理对话原则彻底地贯彻到权力运作的每个层面.

现代政治与法律、伦理关系、重构

D0(政治理论)

2008-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1-87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