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08.02.002
秦汉时期族刑论考
族刑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家族集体性惩罚,主要适用于政治性犯罪.本文根据对数十件族刑案的分析,认为秦汉时期族诛的范围基本上是"父母妻子同产",仅在特殊情况下有小范围伸缩.大约以宣元时期为界,族刑的施刑方式渐由诛杀向诛徙转变.家族主义为族刑的存在提供了条件.族刑是古代小政府控制大国土的有效有段,并且可以提高刑罚上限,增强刑罚的威慑力.
秦汉、家族、族刑
K232(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8-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