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06.04.017
美国政府的经济管制和反垄断法的冲突与协调
反垄断法是美国政府干预经济的基本手段,经济管制是政府为保护公众利益免受垄断行为的侵害,对价格、营销、市场准入与退出等实施的控制政策.二者共同指向垄断行为,是政府规制市场力量的两大法宝.但在经济管制产业尤其是自然垄断领域,二者在管辖权方面经常发生冲突.为协调这些矛盾,美国最高法院确立了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明示豁免、重法优于轻法及暗示豁免等规则.近年来,反垄断法还以"公共利益"为切入点介入到经济管制产业,但管制产业内固定比率问题仍然有待解决.
经济管制、反垄断法、冲突、协调
D9(法律)
2006-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