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03.01.004
国民政府时期新地方精英阶层的形成
明清时期,士绅在地方公益、治安保卫、教育教化、民事调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将政权体制向农村社会深入,任用在籍离职官员和清末以来地方自治机关中的新官绅担任公职,因此而形成了新的地方精英阶层.新地方精英依托国家行政参与和主导地方公共事务,同时也构成一种超越国家行政的社会势力.
国家行政、地方社会、地方精英
D693.6(政治制度史)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9BZS020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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