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01.06.015
论美国的判例教学法及其启示
法律教学应站在法学方法论的高度之上,而不应只局限于知识传授的层面,应在教学中将法律知识与理论、法律实践与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获得应有的法律认知水平.判例教学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其教学假设面向现实,向学生传授英美法系法律思维方式和运用法律的技术.这些特点适应了吸收判例法律制度的需要、适应了依法审判和提高学生素质的需要.因此,在我国的法律教育中,应把法律技术的传授作为教学任务之一,以讨论和讲授相结合为教学基本方法.
判例教学法、法律、法律教育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