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142.2001.02.009
地方自治学说评析
地方自治是近代宪政的有机组成部分,最早起源于罗马的自治城市,后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实现参与和人权保障的表现形式.各国在长期的历史流变过程中,结合本国情况,发展了不同的地方自治理论,大体有:保护说、钦定说、传来说、固有权说、制度性保障说、人民主权说、人权保障说、法人说、地方政府论、权力分立制衡说.地方自治被认为是对全国性政府过度集权的一种制衡力量,其理论有一些共同之处,即以中央地方利益上的对立作为解决中央地方关系的观念前提,发展和确保地方自治权力的实现,在坚持国家主权和国家统一原则的前提下,尊重地方居民的意愿,满足他们的参与愿望,实现生动、活泼的地方生活.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地方自治理论面临着新的挑战.
地方自治、地方分权、中央集权、中央地方关系
D035.5(国家理论)
2004-08-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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