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56/j.cnki.1001-5973.2016.06.009
“品格习得”的伦理学辩护--以《尼各马可伦理学》为参照
任何社会都试图把儿童培养成具有优秀品格的公民,其结果衍生出诸多有关“品格习得”的伦理学流派。以《尼各马可伦理学》为基本参照,通过与其他哲学流派的比较分析,可梳理出“品格习得”的基本脉络。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在本性上是一种志趋优良的动物。“品格习得”需要以早期习惯之养成为基础,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慎思与反思逐渐形成实践智慧,最终在道德自觉的引领下通过立德修善,获得社会性、趋善性、理性、情感乃至欲望的和谐统一。
“品格习得”、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伦理学辩护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作者主持研究的国家社科基金“十二五”规划课题“先秦道家道德谱系及德育镜鉴---以老子为中心的考察” BOA140024的阶段性成果。
2017-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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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