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56/j.cnki.1001-5973.2015.04.008
试析WTO特殊差别待遇规则“硬化”的合理性--发展中国家的视角*
WTO法是当今国际法体系中为数不多的硬法。但是,由于发达国家成员的主导和操纵,WTO法中特殊差别待遇规则始终没有摆脱“软法”的命运,不能给发达国家成员设定法律义务,导致发展中国家成员享受发达国家成员提供的特殊差别优惠待遇缺乏法律保障。实际上,“硬化”WTO法中的特殊差别待遇规则具有强有力的现代法理的支持,也是WTO法性质和宗旨的客观要求。发展中国家成员应该通过联盟的方式形成合力,采取有效的对策,迫使发达国家成员尽快使特殊差别待遇规则变为硬法,切实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
WTO法、特殊差别待遇规则、软法、硬法
DF961(国际法)
作者主持研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WTO 法理框架中生态文明理念构建与中国对策研究”13BFX15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国决胜WTO官司理论与诉讼技巧研究”12YJA 820030;山东省法学会专项课题“WTO法律体系下山东发展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机制建构研究”SLC2014F7的阶段性成果。
2015-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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