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73.2009.05.020
"生物自然力"的马克思主义解读及其环境法学意义
以马克思主义自然力理论为指导,从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生物安全、生态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等环境法制研究的热点或准热点问题中剖析出了"生物自然力";探讨了"生物自然力"提出的必要性及其内涵.马克思主义自然力理论的拓展--生物自然力的提出,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环境法制建设的创新性、具体性衔接,有利于在"自然力--生产力--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原理基础上,讨论、解决与"生物自然力"有关的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制建设问题.
环境法学、马克思主义、自然力、生物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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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司法部重点项目06SFB1018;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06JDB12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8JJD820167;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SDYY07069资助阶段性成果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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