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73.2007.05.015
论权利能力的现代价值
从横向来看,权利能力的起源与发展体现了人的解放过程,权利能力也使人与动物相区别.从纵向来看,二元存在、自我意识、表示意志和现世性是其存在理由.以"纯利益权利能力附停止条件说"和"利益关联说"解决未出生者的民法地位问题,以"近亲属利益关联说"解决死者的民法地位问题,使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一通说得以维持,有利于民法体系的稳定.
权利能力、民法、民事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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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1(中国法律)
司法部重点项目06SFB101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05JJD820005;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06JDB121
2008-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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