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73.2006.05.006
艺术境界论
在中国文艺学领域,"意境"与"境界"常被混为一谈,而实际上是判然有别的."意境"强调的是主客化一,情景交融,"境界"注重的则是作家、艺术家凝铸于作品中的关于现实、人生、宇宙的主体性体悟与沉思,即诗性精神空间;"意境"是一个浑然整体概念,"境界"是一个深度层级概念;"意境"更适于论及托物言志或借景抒情之类诗作,而"境界"则不仅可用之于分析各类诗歌,亦可用之于分析小说、散文、戏剧以及书法、绘画、音乐等各类艺术作品,以及诗人、作家、艺术家的人格层次等.文学艺术中的境界,由低到高,大致上可分为自然、功利、道德、宇宙四个层级,中外历史上那些一流文学名著,所达到的正是最高品级的宇宙境界.
艺术境界、意境、诗性精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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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26(艺术理论的基本问题)
200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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