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735.2016.01.002
论新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意识形态属性问题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改革后,自然辩证法所承担的任务、自然辩证法的特点、自然辩证法的课程特点、自然辩证法课程的讲解形式、自然辩证法的内容等,均体现出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意识形态性本来就是自然辩证法的基本属性,只是这种属性后来被淡化,现在有强调的必要,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并使之取得自身发展的后劲.
自然辩证法、课程、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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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G643.1(科学的方法论)
2016-05-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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