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普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普洱市已初步构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系,但现仍处在起步阶段,需要各个层面的支持,其中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作用尤为关键.今年2月,人总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在金融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细化和落实上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解普洱市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近期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开展了专题调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调查与思考、主体发展、普洱市
F325;F830;F276.3
2014-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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