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20.04.012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协议补偿与决定补偿制度研究——以新《土地管理法》为背景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因土地性质不同,其房屋的征收程序也有较大差别.相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具备相对完善的制度设计,集体土地及房屋的征收则因立法缺失等原因在征收实践及纠纷处理上存在较多争议.在未能达成协议补偿的情形下,需继续进行程序性规范以实现司法强制征收,其中关键的一步即是决定补偿.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新《土地管理法》虽将预征制度正式纳入法律,但在预征补偿协议的效力及未签订协议情形的后续处理等问题上,并未在立法中予以明确,在征收实践中也存在许多的矛盾.如何正确定位并优化协议补偿和决定补偿制度,是纠纷解决并最终完成征收目的的关键所在.
预征、协议补偿、决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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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32(中国法律)
2020-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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