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9.06.014
诽谤择地诉讼英国化现象及其应对研究
诽谤择地诉讼是-种挑选法院的行为,美国独特的名誉权等人格权侵权的认定规则体系、宽松的管辖权规则和偏重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实体法规则,是导致诽谤择地诉讼英国化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这一现象的核心问题在于各国对人格权和言论自由两种基本权利的保护侧重点存在不同.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诽谤择地,诉讼美国化现象已影响到其他国家对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保护.由于诽谤择地诉讼这一类型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涉及上述两种基本权利的平衡保护,在无法统一各成员因此方面实体法规范的情况下,欧盟试图在管辖权规则方面使各成员国的立法趋向,从而间接减少跨国名誉权等人格权侵权纠纷的原告挑选法院现象,美国一方面根据欧盟的立法和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完善了管辖权规则,并于2013年修订《毁誉法),上述措施的结合有效减少诽谤择地诉讼美国化现象,但欧盟在此方面法律适用规则的缺失,及美国脱欧进程进入尾声,为该现象的彻底杜绝带来不利影响.
诽谤择地诉讼、《布鲁塞尔条例Ⅰ》、《2013毁誉法》
17
D997.3(国际法)
本文系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全球治理下国际私法的功能定位研究"项目编号:16AFX022
2020-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