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9.05.004
民事证据收集客体论
民事证据收集的客体,是民事诉讼中取证主体之取证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总体上,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各个种类的证据材料;在个案中,其范围又因案件的性质与繁简程度等不同而有差异.取证主体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为了节省取证成本,应当重点明确,即应尽力选择那些具有较强证明力的证据材料作为其收集证据的客体.同时,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证据收集之客体的规定尚存缺陷,需要完善,以利取证主体调查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客体
17
DF713(诉讼法)
2019-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