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7.02.005
加拿大法官惩戒程序的结构、运行及对我国的启示
加拿大联邦法官惩戒程序与加拿大各省法官惩戒程序是各自独立的.加拿大联邦法官惩戒程序受《1867年宪法法案》《法官法》及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制定的程序规则规制.加拿大联邦法官惩戒制度具有复杂的程序,司法理事会收到投诉后要经过执行主任初步筛选、司法行为委员会主席筛选、司法行为审查小组筛选、调查委员会公开调查和司法理事会审议五个程序,之后才有可能建议司法部长提交议会决定免除法官职务.2016年10月,加拿大司法理事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改革司法惩戒程序的立场文件,所倾向的改革措施包括:在罢免之外增加其他的制裁和补救措施;引入律师承担类似公诉的职能推进惩戒程序的进行;在司法理事会内设立上诉庭;取消目前由“理事会全体”进行的审查等.
加拿大、司法责任、法官行为、法官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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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17(司法制度)
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湘教发[2011]76号
2017-05-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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