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3.01.011
刑法中的“食品”概念辨析
我国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定义尚不完善.刑法中的“食品”概念亦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理解,并根据立法目的对其进行扩大解释.因此,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都属于刑事法律中的食品范围,但保健食品并不等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关于“毒胶囊”引发的刑法定性问题则应当依照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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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23(刑法)
武汉大学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研究"2012106010211
2013-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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