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769X.2010.02.010

社区作为传统知识权利主体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吕炳斌
上海商学院;
引用
(0)
收藏
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是当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前沿问题之一,其权利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社区作为传统知识的权利主体并不违背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在这一点上传统知识权和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相同的.但是,一般知识产权的正当性解释中隐含的前提是"消极社区"理论,而传统知识的权利主体确立过程中隐含的前提是"积极社区"理论,在这一点上存在着根本区别.

传统知识、权利主体、社区

8

D923.4(中国法律)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64-68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时代法学

CSSCI

1672-769X

43-1431/D

8

2010,8(2)

月卡
- 期刊畅读卡 -
¥68
季卡
- 期刊畅读卡 -
¥128
年卡
- 期刊畅读卡 -
¥199
年卡
- 超级文献套餐 -
¥499
查重
- 个人文献检测 -
快速入口
开通阅读并同意
《万方数据会员(个人)服务协议》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