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9.05.006
论中国增值税的绿色化
我国现行增值税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但我国生产型增值税的课征模式和税收优惠规定等不能有效地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因此有必要绿化现行增值税税制,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取消现有的增值税立法中一些不利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措施,扩大增值税中环境税收优惠的范围,并加大环境税收优惠措施的力度,以充分发挥税收在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环境税、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绿色化
7
D922.22(中国法律)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环境税费问题研究"编号04ZC006的后续研究成果之一
2009-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