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9.02.008
"和谐"与"稳定"之辨——劳动者辞职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扩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以此强化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但同时却没有对劳动者的辞职权进行合理的限制.这种制度设计没有充分照顾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平衡,忽视了"和谐"的内涵.为此,应当修正目前劳动者辞职权制度对劳动关系矫枉过正的规定,减弱法律的刚性,实现劳动关系的动态平衡,使"和谐"与"稳定"的价值追求相统一.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辞职权、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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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5(中国法律)
2009-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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