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8.03.010
反垄断法规制相对优势地位的基础与限度
相对优势地位是一种交易中的优势,不能单靠反垄断法来规制,.必须强调合同法的配合.反垄断法规制相对优势地位必须遵循一定的限度,尤其强调滥用行为的消极后果必须超出交易双方之间,对相关市场竞争造成限制或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我国现行法律对相对优势地位的规制比较零散,<反垄断法>仅将其作为判断某一企业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的因素之一,并未规制相对优势地位本身.
反垄断法、相对优势地位、规制基础、规制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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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0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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