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8.03.004
西欧中世纪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与繁荣——以自然权利论为视角
西欧中世纪,社会契约论从人类社会关系论发展到政治权威基础论,将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理解为唯意志论的产物,即享有自然权利的理性人的立宪合意,因而成为解释社会与政治权威起源的著名理论假说.但是,社会契约论必须以自然法、自然权利论为基础,只有基于权利天赋同时不可让渡之逻辑,统治权才能在根本上属于人民,人民才有权缔结宪法契约并监督公共权力的运作.
社会契约、自然权利、政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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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0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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