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769X.2008.01.009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

引用
网络版权侵权现象目前发生得非常普遍,针对这一问题,我国进行了相关的专门立法活动.但是,如何从根本上理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仍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和范围重新加以梳理,根据网络版权法律关系的要求,辨明了各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基本属性,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并为实现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明晰化,创见性地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划分为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作品传播者,分别阐述其应该各自承担的版权侵权责任.

版权、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

6

D923.4(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基金05JJD820004

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61-7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时代法学

1672-769X

43-1431/D

6

2008,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