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6.04.002
论和解合同
和解合同是当事人约定相互让步,以终止争执或排除法律关系不明确之状态的合同.构成和解合同,第一须有争执或法律关系不明确的状态的存在;第二须有终止争执或排除法律关系不明确状态的意思;第三须有相互让步.和解合同不必定为债权合同,而是有可能为物权合同或准物权合同;和解合同不必定为双务合同;和解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和解合同的典型内容为确定效力.
和解合同、法律要件、法律性质、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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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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