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要矿产资源深部找矿工作的通知
@@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全面增强我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决定在我省开展重要矿产资源深部找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矿产资源、深部、找矿工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省政府、接替资源找矿、市人民政府、危机矿山、规划纲要、高等院校、地质工作、保障能力、国务院、大企业、增强、通知、机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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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9;P61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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