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79.2007.11.013
惠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规划修编建议
@@ 惠民县上一轮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要求,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于1997年12月至1998年10月完成的县、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任务.规划是以1996年为基期,以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该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保护耕地为重点,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建设占用耕地和城镇规模不突破上级控制指标,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为总原则,规划指标落实方法是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实行逐级控制,上级控制下级,层层分解落实.该规划对于保证耕地面积、促进惠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看到该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惠民县、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规划修编、控制指标、土地管理法、耕地面积、保护耕地、建设占用耕地、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有量、总体规划、逐级控制、中共中央、农田面积、近期目标、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规划目标、城镇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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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2008-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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