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6979.2006.04.009
如何看拟设立的"勾地"制度
@@ 2006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拟建立一种新的土地供应运作制度--"勾地",并对其语言描述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勾地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对此,结合山东省济南市的有关情况浅谈以下几点看法,希望能为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参考,与专家学者商榷.
招标拍卖、土地价格、征求意见稿、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资源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专家学者、运作制度、语言描述、土地供应、使用意向、单位、山东省、济南市、领导、活动、规范、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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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农业经济)
2006-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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