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赋予执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研究
执行和解是我国民事执行中一项重要制度,具有简化程序、缓解社会矛盾、减少执行对抗、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效率等诸多优点,在执行案件中占有较高比重.但由于未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既不对当事人即时发生私法上的约束力又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反而成为了被执行人拖延、逃避履行债务的借口,未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不利于社会诚信建设.
执行、制度、效力
D925(中国法律)
2013-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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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制度、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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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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