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面临的变化及犯罪预防功能的新定位
农村自治组织是人民公社解体后为填补土地集体所有者主体缺位而产生的乡村新型组织形式[1].在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自治组织层发挥很好的社会管理作用,特别是在犯罪预防、维护农村治安方面功不可没,保障了农村经济社会的较快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社会的转型,农村地区发生很大变化(这些变化包括自治组织本身的变化),特别是犯罪状况的变化,给基层自治组织的犯罪预防功能带来很大挑战,其犯罪预防工作带来很大挑战.如何定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在新时期犯罪预防中的作用?需要采取哪些创新性举措来使之顺应新时期的工作需求?这一战略性问题摆在犯罪学者们面前.
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犯罪预防、变化、定位
D693(政治制度史)
2013-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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