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角分析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为了经营合伙企业为目的,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所集合的各种财产的总称.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和合伙企业的营业所得.现代合伙已经由原来单纯的契约关系逐渐向团体组织转变,尤其是合伙企业属于商事主体,本质上是全体合伙人依法组建的法律实体,并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表明其不同于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因此,合伙企业应该具有与其独立法律地位相适应的独立财产.
合伙、合伙企业财产、法律实体
D913(法学各部门)
2012-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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