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话的推广


明清时期的民族共同语被称之为“官话”,但是“官话”的适用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官场.之所以称其为“官话”更多的是因为它的语音标准是由政府制定并推广,带有一定的权威性.有清一代,政府除了延续明朝编修韵书和字典的成规以外,还开创性的在闽粤地区建立正音书院这种特殊的正音普及场所.中后期,政府将官话教育以法令的形式加以推广,使官话的应用有了强制性特征.
官话、正音书院、法令
H171(方言)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4-136
官话、正音书院、法令
H171(方言)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4-13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