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司法认定及其制度完善
文章从财产差额的计算、责令说明的有权机关、不能说明的时间界限、行为人的时间界限等方面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司法认定,指出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在此罪方面做出的两大重要修改,并从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实施个人存款实名制、建立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以及加强道德建设等方面,对完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相关制度建设进行了相应的思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认定、制度完善
D924.3(中国法律)
2012-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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