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洛阳铁路运输法院2008年至2010年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
2008年至2010年,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共受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部门称为路外伤案件)19件,占同期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927%,立案标的56632万元,结案标的26309万元.其中调解14件,判决5件(2件上诉,二审中以调解结案)调解率7368%.一、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形成的原因1受害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侵入铁路界限,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铁路沿线、站区周边的居民和闲散人员贪图方便省事,不走道口和地下通道,直接跨越铁路线路,或在铁路沿线行走;儿童贪玩好奇,侵入站区玩耍,钻爬车辆;行人通过道口时,不停留口望,盲目穿行,从而导致事故频繁发生.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查报告、赔偿纠纷、运输法
D920.5(中国法律)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5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