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9574(z).2016.04.016
浅谈小学音乐课堂“激趣”之艺术
《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提出“音乐课应该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由此可见在小学音乐教学中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是至关重要的。作为小学音乐教师我们只有让学生对学习内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才会积极主动的参与课堂,自主学习。这样学生才能真正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音乐素养,我们的课堂才更有实效性。
小学音乐、课堂、激趣、艺术
G633.951;J624.1;G434
201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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