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14/j.cnki.cjotadm.2015.15.100
54例猝死尸体的法医病理学检验分析
目的:分析猝死尸体的死因、诱因、年龄及其性别差异等特点. 方法:以我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2009年~2013年5年内受理的54例猝死尸体为研究对象,对其猝死原因、猝死诱因、猝死年龄及性别分布等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心血管系统疾病(34例,占62.96%)、呼吸系统疾病(6例,占11.11%)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5例,占9.26%)是导致本组病例猝死的主要原因. 本组54例猝死案例中有7例<18岁,其中1岁以下为高发年龄段,共4例,占7.41%;成人猝死高发年龄段为30~59岁,其中30~39岁9例,40~49岁10例,50~59岁11例;50~59岁是心血管系统疾病的高发年龄段,共8例,占心血管系统疾病总数的23.52%;1岁以下儿童是呼吸系统疾病的高发群体,共3例,占该系统疾病总数的50%;30~49岁是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高发年龄段,共3例,占该系统疾病总数的60%. 生殖系统疾病猝死病例中女性多于男性,其他系统疾病猝死病例中男性均多于女性. 医疗纠纷(14例,占25.93%)、纠纷和(或)轻外伤(12例,占22.22%)、感冒或疼痛症状(7例,占12.96%)是导致本组病例猝死的主要诱因.结论:应根据猝死事件的发生特点和变化规律开展法医学鉴定工作,以获得准确、客观、全面的鉴定结论;尸体解剖对于明确猝死原因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法医病理学、猝死、死因、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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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602
2015-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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